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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并轨落实方案

来源: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数:307

今年年初,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了相关政策,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作出部署。这项工作7月底前已全面完成。

据悉,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都是增加的。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随后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报方案。

截至7月底,山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陆续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上述“地方版”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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