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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力” 居家养老社会化

来源: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数:1965

7月1日起,《老年人权益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条中,“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将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关

“我现在每天‘朝八晚五’都会来这里‘上班’”。日前,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料室里,90岁的冯克蓝告诉记者:“社区这个日间照料室办得好,每天来这里,家人放心,我也开心。”冯克蓝说,社区现在大力开展居家养老,增设了许多适应老年人生活习惯的服务。“这既满足了我们老年人居家的心理需求,也让我们在这里待得舒心。”

人口老龄化不断弱化家庭养老功能,而传统观念又让许多家庭不愿意让老人走进养老院。新版《老年法》中,由“家庭”到“居家”一字之差,意义迥异。据了解,为确保居家养老的顺利实现,一些地方早已开始探索家庭养老的补充形式。

居家养老 先行一步

从2000年开始,上海市便在中心城区的12个街道试点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最初是福利彩票收入,2004年开始正式纳入财政预算。到2010年1月,上海市迈出了居家养老社会标准化的全国第一步——上海市质监局和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明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要求。

2002年9月,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也出现了一种崭新的社区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院,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起初,沙河口区居家养老院主要帮助“遗属孤老”和“退休孤老”,目前,这个居家养老院的服务早已实现所有老人“全覆盖”。

政策鼓励带动热潮

潜流不断涌动,在决策层面上,对立法的深入也在不断加强。2012年,一位参与《老年法》修订的老龄问题专家曾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省市开始建立健全本省的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全国的老人将陆续享受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福利。”

深圳市民政局今年提出,将新建10家以上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沈阳市政府2013年将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000张,新建100个日间照料站;浙江省民政厅发布规划,到2015年,力争实现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其他地方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全省范围内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

有了政策的支持,一些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得以顺利开展。

2012年8月,山东威海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免费呼叫和紧急救助服务的“祥云居家服务呼叫中心”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山东省首个老年人免费接入的民办居家服务智能平台;今年4月,天津市首个老年定位系统在该市西青区虚拟养老院投入试运行,为防止老人走失上了一把安全锁……

居家将成第一选择

2012年7月,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表示,居家养老将是我国未来主要的养老方式,中国将成为世界上需求最大、增长最快的养老服务市场。

全国老龄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也提出,今后无论中国国力如何强大,政府责任如何强化,养老服务如何发达,居家养老仍是养老的第一选择。针对社会养老问题,吴玉韶特别指出,今后无论国力如何强大,政府责任如何强化,养老服务如何发达,都必须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家庭仍然是养老的第一居所,居家养老仍然是养老的第一选择,特别是家庭提供的生活护理、亲情关爱、精神慰藉等,是其他方式难以替代的,也是中国国情和文化基础决定的。”

在今年5月1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窦玉沛表示,到201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将基本覆盖我国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我国将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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