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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政“十三五”规划:将养老列为七大民政事业之首

来源: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数:2080

导读:8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民政局联合举办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徐和建主持,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万钧,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董明慧,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温庆云出席发布会。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首都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是“四个率先”,即率先形成高效顺畅的民政体制机制,率先构建普惠均等的民生保障格局,率先实现民政社会治理现代化,率先建成首都特色的法治民政。

在提到的15项具体指标中,除了要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达10%、享受福利保障儿童占户籍儿童人口比重达6%等指标外,规划中,明确指出,护养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达70%。

在北京民政事业的“十三五”规划中,列出民政事业主要完成的七大任务。其中,被列为首项的是构建首都特色养老服务模式。《规划》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快建设包括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全面应用“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让全市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

同时,在其他六大任务中,对养老也有不同程度提及。《规划》指出,要推进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深化养老服务等民政服务产业化改革,创新融资模式,鼓励支持更多社会和市场主体参与,打造民政服务品牌和规模化产业集群,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规划》中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对养老也进行了具体部署。《规划》指出落实民政事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优化配置民政资源和服务布局,要加强三地在跨地域养老、区域防灾减灾、慈善、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等方面协同合作,提升三地民政服务整体水平。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京民政“十三五”规划中,提到要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把对养老服务标准的制定写进了《规划》中。《规划》指出,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等标准,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善”“和”“孝”等核心价值观。

据悉,“十三五”时期,民政局还将大力加强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残疾人、社会组织、社区、救助服务、慈善捐赠、军休优抚、殡葬、等11类民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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