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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可获补助

来源:中国合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数:192
  为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肥市通过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建设和运营补贴、落实人才培养政策等举措,投入真金白银,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合肥市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免收民办养老机构市级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治安联防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人防建设费、防洪基金。水、电、暖、燃气管线(管道)、宽带互联网建设和使用费用执行民用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且一律按下限额度执行。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方面,给予社会办机构养老床位每张2000-5000元建设补贴和每年每床2400-7200元运营补贴,给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20万元开办补贴和每年3万元运营补贴,给予县级以上养老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每个5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5万元的运营补贴,购买街道(社区)1个养老服务专业岗位,每个岗位年均补贴3.5万元。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补贴。落实人才培养政策方面,对在合肥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支持申办、增加养老服务专业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按照生均1000元的标准,将养老护理专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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