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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松: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新问题亟待关注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9-01-29   浏览数:1479
  “希望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关注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出现的一些新现象,加快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者采取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这是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北京养老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黄石松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州团审议上的发言。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黄石松分享了他在养老方面的调研感悟。
 
  中国经济时报:据了解,你一直在关注养老领域,随着大家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去养老院养老,在调研过程中,你遇到过哪些棘手的养老问题?
  黄石松:举个例子,2015年,我联合七位北京市人大代表成立了一个公益的社会组织,专门做为老服务和老龄工作政策研究,叫北京老龄居养老产业促进中心。2017年9月,我们收到一封信,有一个老人找到我们,说想住养老院,后来我们接待了,老人反映说全北京市没有一家养老院愿意收她。我问她是不是没钱?事实上,她是民营企业出身,经济实力很强。那是不是身体不好?也不是,身体还不错,能自理。到底什么原因?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她自己是独生子女,父母年纪很大了,她是独身,没有小孩,住养老院,所有的养老院都要求她的一个家属或者直系亲属签一个协议书,她没有办法签。后来,她就找到街道办事处,让街道给她出具一个证明,但是街道也很难给她出这个证明。为什么?如果在养老院出现意外怎么处理?去世后后事谁来处理?我们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丁克家族将越来越多,或者虽然有老伴儿,但一个老人去世后,另外一个老人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后来我们在多方协调之下,找了一个公益基金会,通过公证把所有的法律关系搞清楚,确定相关协议和承诺,由基金会来兜底,解决了以上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还有哪些新问题?你对此有何建议?
  黄石松:当前,我国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出现很多新问题值得关注,包括旅游、买房、卖房、金融服务等。
  2018年,我组织一个团队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调研。调研时我们发现,老年人反映比较普遍的是出行不方便,出门打车基本上司机都不停,很多司机看老年人在那里招手就加油门开走,有的司机会把速度降下来,但也开走了,愿意拉他们的很少,他希望政府能解决这个事。后来,我专门就老年人打车这个事询问了出租车司机,司机的回答很客观,他说,“中国的老年人都很节俭,一般出来打车的很少,除非是去看病或者特别紧急的突发情况。我不敢载他们,一旦出现什么事情很麻烦,还可能会赔偿,说不定就倾家荡产了。”
  此外,我们还了解到,一些老人反映户内、小区这些地方在适老化方面的基础设施做了一些改造,但是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绿化系统、休闲小憩的公共空间还需要进一步进行适老化改造,例如,有些老年人从家走路去公交站一两公里这对他们来说很费劲,他们希望中间有可以休息的座椅。
  其实,公共政策的制定就像硬币的两面,不能单纯从某一方面出发。所以,我呼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汇集民意、集中民智上的优势,从立法角度去集中解决这些问题。
  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老年人入住养老院之后,和养老院之间的权利义务出现纠纷。有的家庭把老年人送养老院,跟养老院签协议后,误解为只要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在养老院发生的意外都要由养老院来承担。实际上,因为很多养老院出于隐私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尽管在公共地方有监控,但是在房间一般没有监控,巡视巡查也是按照时间一轮一轮的进行,这样就可能出现不在巡视巡查时间内,老人出现意外的情况。研究判例发现,类似事情的出现大多对养老院判得很重。
  究其原因,我认为,是我国的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老人与养老院之间的责权关系。养老院也反映,老人出现问题后,养老院给其子女打电话,需要马上把老人送到医院就诊,有些子女不肯来处理,甚至说已经交给养老院了,由养老院全权负责。但是,一旦出现意外,有些子女又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推到养老机构身上。类似这样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
  总之,这些问题在生活中比较突出,所以,建议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关注这个领域出现的一些新现象,加快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者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就这个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推动相关的法治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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